法院关于《法官法》实施的整改方案
关于《法官法》实施的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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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长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我市两级人民法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长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我市两级人民法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通知》的紧急通知,现将我院整改方案报告如下:
一、大力加强《法官法》的学习和宣传工作
我们要高度重视《法官法》学习工作,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利用专门时间,组织全体法官认真学习新修改的法官法。我们根据人大和上级院的要求和我院的工作实际,制定了《法官法学习方案》,对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要求都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做到时间到位,内容确定到题,中心发言确定到人,具有较强的操性。采取科学的学习模式。在学习方式方法上,我们坚持四个结合,做到求新、求实、求深、求活。一是坚持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以集中学习为主。二是坚持自学与辅导相结合,以自学为主,达到求深的目的,要安排中心发言,对审判人员及其工作人员进行辅导。三是坚持讨论与撰写心得体会文章相结合,以讨论为主,立争使理论学习做到求新、求活。我们跳出了“一人念,大家听”的老模式,采取交流式、研讨式、辅导式、解剖式等多种学习方式,组织学习交流和座谈讨论。建立了学习效果保障体系。对《法官法》学习进行考核,建立学习成绩档案,与干部晋职晋级挂钩。
我们高度重视《法官法》宣传工作,邀请了人大、政法委、政法院校、律师界、新闻界的同志以及部分法官代表,召开贯彻实施法官法座谈会。介绍修订后的法官法,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和法官队伍建设的意见。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采取上街宣传、召开座谈会、电视专访等形式,大力宣传新修改的法官法,将法官法中有关法官的任职条件、任职回避、惩诫条款摘录出来,制作成宣传读本,接受当事人的监督。
二、进一步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
我们要以建设一个学习型、团结型、开拓型的领导班子为目标,高标准、严要求,不断自我加压,分别从学习、团结、创新三方面狠抓了落实,把领导班子建设与整个法院队伍建设相结合,以班子成员的模范表率作用去影响、带动整个法官队伍,在全院形成了努力学习、团结严谨、拼搏进取、勤政廉洁的良好氛围,以此来促进法官队伍的职业化建设。
一是加强班子成员的学习意识,努力建设一个“学习型”的领导班子。
我们要坚持从提高班子成员的政治、业务和决策水平入手,认真抓了领导班子成员的学习,力求做到“三个提高”,即:一是强化政治学习,提高理论水平,围绕正在开展的“深入学习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公开承诺”自我教育活动、“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活动和“公正执法树形象”集中教育活动一系列活动,突出重点,加强学习,切实增强班子成员的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性,坚定审判工作的正确方向。二是抓好知识更新,提高业务水平。即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发扬“钉子”精神,努力提高班子成员的业务水平。三是坚持在干中学,学中干,要求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先进的领导艺术和经验,不断提高自身的领导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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