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整合资源建立机制提升优抚对象医保工作
一、整合现行政策资源,构筑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的基础性平台实践中,**市结合自身情况充分整合利用现有政策资源,有效解决了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上的难点问题。
(一)整合民政政策资源。一是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政策。2005年**市开始推行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工作,在相关办法中明确规定,特困优抚对象是享受贫困群众医疗救助的五种对象之一。民政部门在着力解决特困优抚对象治病难问题上执行了“优先考虑,适度从宽”的救助政策。近年来凡是困难优抚对象(一至六级残疾军人以外)住院的,除在新农合(或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一定比例外,基本都享受了城乡贫困群众大病救助的“二次报销”政策,最高救助金额达到8000元/人年。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全市已有562人次的优抚对象享受了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直接救助资金达103.67万元。二是集中收治政策。近年来,**市民政局将自身优抚医疗机构的专业优势和优抚对象解决看病难的迫切要求有机结合,创造性提出了“集中收治”的优抚医疗模式,并实现了从探索运行向规范操作的转变。首先从对象上从“多类型”向“重点型”转变,由原来的“只要来就送”变为“需要救治就送”;其次是在服务上从“赢利型”向“优待型”转变,制定了集中接送、配送生活用品和纪念品、组织参观游览、减免各项医疗费用等优待制度,明确集中收治是为优抚对象提供的无赢利优待服务。再次从经费上从“调剂型”向“保障型”转变。过去集中收治经费一直是民政部门从当年的优抚自然减员经费中解决,2006年后,市政府下文明确每年所需的150万元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为确保集中收治制度长期有效运行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现在每年都有超过500名的重点优抚对象送到优抚医院住院治病疗养。秭归县周坪乡仙女村84岁的王明道老人,是一名参加抗美援朝的在乡老复员军人,今年8月他被县民政局安排到市优抚医院治病疗养半个月,回去后他感慨地说:“今年县里送我到**疗养,太周到了。不仅看了病,参观了好几个地方,回来时还让我带了一些常用药,现在精神好,乡亲们也羡慕不己,我是越活越带劲啊。”三是临时性困难救助政策。2008年**市全面建立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该制度规定,困难家庭遇到突发性、特殊性困难时,当年可得到民政部门不超过1000元的一次性困难救助。截止目前,全市已有近3000名困难优抚对象享受了临时困难补助,救助金额达146.3万元。临时性困难救助成为民政部门整合内部资源、关爱帮助优抚对象的又一有效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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