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扶中心建设工作经验材料
一、改善环境,配齐人员,进一步强化帮扶中心建设为确保帮扶中心顺利开展工作,我们不断改善办公环境,配齐配强了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强了帮扶中心建设。一是改善了办公环境。中心成立之初,由于经济条件限制,仅租赁了一处30余平米的房屋作为办公场所,办公设备极其简陋,只有两张旧办公桌椅,难以适应工作需要。为便于工作,县委、县政府帮助三次更换办公场所,更新办公设备。今年年初,结合在县直机关中开展的“营造整洁环境,创建文明机关”活动,在县委、县政府筹资和协调下,帮扶中心在县祯祥豪庭小区租赁了一处90余平米的门市房,作为办公场所,并进行了必要的装修。同时,为了提高办公效率,配置了微机和激光打印机,接通了网络信息平台,使帮扶中心的办公条件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二是强化了队伍建设。为解决好原中心工作人员因没有正式编制,工作热情不高、钻研业务知识主动性较差的问题,2004年年末,在县委、县政府的关爱和支持下,为帮扶中心解决了人员编制问题,设立了三个财政编,并从毕业生和其他部门优选了三名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干部,专门负责帮扶中心工作。人员到岗后,我们首先对其进行了为期十天的业务知识、政治理论、有关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以确保其到岗后能够胜任工作。同时,积极选派中心人员外出参观考察,参加省、市、县组织的有关培训活动,借鉴好的经验做法,使帮扶中心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得到了较大的提高,充分激发了他们的工作热情。2004年以来,全县共通过外出考察、组织培训等方式,为帮扶中心组织集体学习30余次。其中,在县委组织部今年年初组织的干部教育培训活动中,共安排中心人员参加了法律、经济管理、政治理论知识等四个班次的学习,有效提高了中心人员的全面素质。三是提供了经济保障。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县财政每年为帮扶中心划拨专用办公经费2万元,并设立了专用账户。2004年划拨救助资金5万元,并于2004年3月划拨到位。今年年初,经过县委常委会议决定,为帮扶中心划拨资金10万元(其中,县财政划拨5万元,民政局从捐赠款中拿出5万元),作为帮扶中心后续资金。绥办发[2005]13号文件下发后,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从2006年开始,每年为帮扶中心划拨专用帮扶资金10万元,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从而为帮扶中心顺利开展工作提供了有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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