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土地和矿产管理工作的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及对策
一、土地管理的主要经验
(一)、加强学习、宣传,增强全民珍惜土地,依法管理,用好土地的观念。《土地管理法》修订后,桂平市人民政府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重视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注重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采取各种形式,大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同时,利用每年“”全国土地日,集中宣传土地法规,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通过电视讲话等,使之家喻户晓。
(二)、制定出台地方性的配套文件。⒈市人民政府为加强土地利用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制订了《桂平市土地利用暂行办法》规范土地利用的准则和程序;⒉为了依法处理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促进房地产业发展,制订了《桂平市闲置土地处理规定》;⒊为支持国企改革,进一步推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明晰土地产权关系,加强土地资产管理,制订了《桂平市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⒋为了加强土地资产管理,盘活存量土地,优化配置土地资产,制订了《桂平市土地收购储备暂行办法》,并成立了桂平市土地储备中心;⒌为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出让行为,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的土地市场秩序,制订了《桂平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办法》等等。这些配套文件出台,进一步规范了土地的管理、利用。
(三)、城市建设用地依法有序进行。市人民政府及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加强对耕地的保护,控制农用地转用和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不突破年度计划指标。去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亩;中心城区用地亩;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亩;依法审批城镇个人建设用地、国有土地宗,面积平方米。今年,市国土局积极配合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推进“两化”进程,办理凤凰新区用地约亩的征地、乡镇小城镇建设用地亩,这些建设用地都严格依法依规按程序报呈上级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并依法进行“两公告一登记”。同时,抓好小城镇建设用地规划管理,集约利用土地,做到严格审批,确保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和耕地保护责任制的有效落实。年月,全市个乡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通过了自治区的检查验收,促进了城镇规划的建设,有效地控制了建设用地,使土地节流和集约利用更趋于合理化,合法化。如金田、蒙圩、木乐、社坡等乡镇能较好地按总体规划确定土地的用途,促进圩镇建设规划工作。实行国有土地出让、转让管理规范化,防止非法买卖,盘活了国有土地,为财政、城建积累资金,支持了国企改革,减少国有资产流失。如推行了七星公寓等商品房住房消费,提高了土地集约利用率,节约了土地资源。新区开发亦参照集约用地原则推行商品房建设,最大限度地利用城市建设用地。
×年月日,广西政法报·交通安全周刊刊登了《土地拍卖在桂平“水土不服”》一文,在全区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该文作者因对土地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了解不透,对桂平市依法依规管理土地市场产生了误解。后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专门发文予以澄清。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充分肯定了桂平市在规范土地市场管理方面的做法。
(四)、公路建设用地依法逐级报批。新法实施以来,公路建设用地,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能依照建设用地征用地法定程序,逐级报批。去年,报批市重点工程项目桂金公路用地亩,使工程顺利进展。目前正在组织材料报批玉桂公路建设用地,待区政府批复后组织实施。
(五)、土地征用补偿依法依规执行。几年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能按照各类用地标准对建设征地依法进行补偿,不存在压低地价问题。基础设施重大建设项目的补偿标准,按区政府专项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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