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学习型法院经验交流材料
我国司法大厦的矗立,依靠每个基层法院、每个人民法院作为基石来支撑,任何一块“豆腐渣”基石,都将波及整个司法大业的权威。必须清醒地看到,随着客观形势发展,人民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在司法水平、队伍素质、管理方式等方面确实存在不适应经济、社会、思想和文化深刻变化的问题和困难。如何才能加强基层法院建设。作为一个严肃的课题,等待着我们回答。人类发展史也在不断发出慎重告诫:任何一个群体和个体的进步发展,离开了学习都只不过是幻想。近两年来,我院认真实践党的十六大提出了“构筑终身教育体系,形成学习型社会”的战略构想,努力为建设学习型社会做出表率。实践证明:建设学习型法院正是加强基层法院建设的一条有效途径。
一、我院创建学习型法院的主要做法
(一)树立全新学习理念,解决为什么学的问题。为给司法公正提供坚实的智力支撑,我院积极倡导全体法官干警建立“在工作中继续学习,在学习中开展工作”生活方式,确立起“学习是第一位投资、是人生第一需要,知识是第一财富,能力是第一水平”的理念,让法官干警学有兴趣,学有成果,学有乐趣,达成了“学习,不是个人行为,而是对审判事业、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的共识。争当学习性法官,是法官职业化建设的重要步伐,创建学习型法院,既是提高法院管理和水平的迫切需要,更是加强基层法院建设的关键环节。第1文秘版权所有
(二)明确学习的导向,解决学习目标的问题。我院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不断提高整体学习能力、领导决策能力、规范管理能力、不断提高公正司法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审判工作质量,全面提升队伍综合素质和整体水平,总目标即:把工作人变为学习人,让学习力转成工作力。
(三)健全两大学习体系解决学习什么的问题。将加强学习作为提高队伍素质的制动点,建立了两大学习体系,一是政治理论体系:以正确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论为主题,不断增强政治、大局意识、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穿于法院工作的各个领域,确保与各级党委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工作上同步。二是审判业务体系:引导法官确立主体平等、公正与效率相统一、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文明司法等现代司法理念。努力学习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精通法律,明了法理,不断提高适用法律的能力。
(四)创新学习载体,解决了怎么样学的问题。为真正达到学有所成、学以致用的目的,采取创新学习载体的方法,在经费极为紧张情况下,以建立学习资料室、观看正反两方面教育录像片、走出去考察调研,请进来观摩讲评,聆听教授讲课、撰写法官论文、积极参加各种业务培训、开展审判技能竞赛、举办文艺晚会等有效方式,改变过去“读得累、听得累,不如吹牛打瞌睡”等简单、粗糙学风。坚持从本院实际出发,杜绝形式主义,坚持在学习中塑造完美人格,既引导法官干警在推动集体发展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又起到了增强法官队伍团队精神,增强法院凝聚力、向心力的作用。
(五)完善学习保障,解决了能不能学好的问题。如为法官干警在学历教育上争取条件,广开绿灯,对参加在职学习、脱产学习人员的学费予以报销,鼓励并保障法官干警继续接受更高层次的学历教育,并相应保留其学习期间的福利待遇,以保护法官干警的学习积极性。对积极撰写论文的法官干警除了给予较高的稿酬外,还给予表彰奖励等政治荣誉,最大限度的去激发法官干警的学习热情。第1文秘版权所有
二、创建学习型法院的主要成效
(一)学习型领导班子在我院建成。
(未完,全文共4717字,当前显示1446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