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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头防腐要把好“三关”不动摇

在党的十六大精神指引下,2003年xx供电公司没有发生一起党的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源头防腐初见成效。但应该看到,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电力企业打破垄断,走向市场,在新旧体制的转变,新旧思想的碰撞面前,由于教育不及时,制度不完善,监督不到位,仍会有新的腐败分子产生,“腐败”会以新形式、新面孔出现,这就给我们基层的纪检干部提出了新的课题,对源头防腐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源头防腐需要具体事件具体分析,显然不能千人一面,“一剂良药治百病”,但领导干部走向腐败是有一定的规律性的,如何深入的搞好源头防腐呢。

最近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保证,必须贯穿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要进一步抓好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坚决查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思想道德教育,加强廉政法制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关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务必继续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继续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侵蚀,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决定》为我们的深入防腐指明了方向。

水有源,树有根,腐败分子为什么多发生在掌权的、管钱管物的人身上,是因为有它产生的温床,不给腐败分子产生的温床和环境就能有效地遏制腐败。应该说腐败分子也不是天生的,大量已揭露出来的腐败干部,一开始也是根红苗壮,也为党和人民做过大量的,甚至有较大贡献的工作。但在掌权以后,在缺乏制度的约束和有限的监督环境中,又放弃思想改造,不能正确地树立人生观、价值观,开始由量变到质变,最后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原河北省国税局长李真1962年5月29日出生在塞外山城张家口市,父亲是一个为新中国建立做出贡献的老干部,可以说他是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凭着自身的努力和党组织的培养,1997年5月,35岁的他就担任正厅级领导干部,并且列为省、部的双重后备干部。1992年12月在担任正处级秘书以前,还没有犯罪的劣迹,随着职务的升迁私欲恶性膨胀,大搞权钱交易,最后被判处极刑走上了不归路。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2002年10月25日,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在报告中指出:1992年10月至2002年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出案件1634925件,结案155040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55481人。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43.491亿元,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领导干部中,县处级4146人,地厅级干部331人,省部级(不含部队)21人。透视这些党员干部中的腐败分子历史,虽然犯罪的手段各有千秋,但性质是一样的,犯罪的聚焦点也不外乎金钱、美色、权力三个方面,分析产生腐败的根源也是放松政治学习、放弃思想改造,没有制约机制,钻了制度的空子,位高、权重,缺乏有力的监督体制,因此不管形势怎么样变化,从源头防腐应该牢牢把握教育、制度、监督三大关口不动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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