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经验材料
我局现有干部职工172人,管辖16个乡镇和1个开发区,辖区面积1712平方公里,纳税人3400多户,年税收任务1.0445亿元。由于干部较多,税源分散,曾一度出现有事无人做、有责无人负的状况,罚做事的于心不忍,责任追究起来又发生连锁反应,难以处罚到位,影响了税收征管工作的开展和办税服务质量的提高。为此,我局紧紧抓住“规范执法”这一中心工作,于2003年7月,请示上级同意后从税政法规科分离出一个考核办,作为非常设机构,专门负责税收执法流程以及各部门各岗位之间的协调配合方面的考核,这是我局对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的初步探索,涉及的考核项目虽然不多,但解决了业务流转不畅、职责不分的关键问题。2005年7月,由于规范机构设置,取消了考核办,但我局自行开发的岗责电子考核系统通过一定时间的实践后正式投入运行,由人事教育科负责,开始了从人工考核向电子考核的过渡。2006年元月,国家税务总局研发的《税收执法信息管理考核系统》在我市试点,按照上级要求,我局增设了一个非常设机构—考核办,由党组纪检组副组长任考核办主任。借试点工作成立了核办的东风,把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两块结合在考核办,全面运行两大系统,完成了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两大块全部实行电子考核的信息化进程,两大块互为补充,基本涵盖了税收执法责任制的各个方面。在具体考核上实行两级负责制,县局考核科室,科室考核到个人,我们概括为:两块两级,立体考核。经过这三个阶段的不断摸索和完善,我局税收执法管理与考核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3年来共对763人次干部职工进行岗位责任追究,涉及岗责考核项目30多项次,扣932分,经济惩戒31806.29元,其中领导负连带责任追究的有80人次,经济惩戒3120元。批评教育230人次,责令书面检查160人次,通报批评50人次。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完善一套制度,树立“责任本位”的执法意识
税收执法责任制是规范执法的保障,而建立一套健全完整的制度又是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的保障。过去我们习惯躺在已有的制度上睡懒觉,不能走在形势发展的前面及时地补充和完善,等问题发生后再用制度来填补空缺,补了又出,出了又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常常是“问题看得见,处罚无依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税收执法责任制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范本》及相关规定后,我们进行了认真的对照,一岗一责,一规一程摸准熟透,根据这一蓝本,我们建立了《双峰县国税局岗责考核管理办法》、《双峰县国税局综合征管软件数据监控及奖惩办法》、《双峰县国税局征管质量管理考核办法》、《综合征管软件数据管理考核与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双峰县国税局抽查考核制度》等23个制度,形成了一套岗责考核体系新机制,内容囊括了税收执法、日常征管、税务稽查和行政效能、工作纪律、服务要求等,按照“凡事有岗、一人兼岗、一岗多人”的原则,将税收执法岗位进行量化,按照现行机构设置,对每个科室对应的工作内容进行评估,确定每一岗位常规工作量,对岗位分工进行优化,使岗位职责与工作量基本均衡,然后明晰每个岗位的职责,对工作要求、违规依据、处罚标准一一列表,并全部载入岗责考核系统中。全局共分解岗位285个,岗位职责1595条,有效地解决了职能不明、责任淡化、相互推诿、制约不力等问题,强化了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防止了权力出格、滥用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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