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证据收集问题探讨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与要求,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的具体行政行为,必须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证据确凿、处理适当、程序合法。能够证明当事人违法事实及行政处罚合法性的证据在整个具体行政处罚过程中具有异乎寻常的重要性。烟草专卖行政管理机关担负着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重要职责,对违法当事人享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质量的高低,最关键的要看证据,因此,对烟草专卖行政处罚中的证据方面进行探讨和研究就显得十分必要。下面,笔者将结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重点就烟草专卖行政处罚案件中证据的收集问题进行粗浅探讨。
一、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证据收集的含义
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证据收集是指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及其执法人员为查明案件真实情况而运用法律许可的方法和手段,按照一定的程序,发现、采集、提取证据的活动。收集证据的目的在于查明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中查处的违法案件真实情况,它是查处烟草专卖行政违法案件的基础。
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证据收集的主体是烟草专卖行政机关或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在这里,有两层含义,一是收集证据主体必须是依法成立取得行政执法权的烟草专卖行政机关或者取得河南省人民政府颁发《行政执法证》的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二是该行政执法主体必须在进行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职务活动中才能收集证据。
二、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证据收集的基本要求
收集证据是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之一,是烟草专卖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前提。收集证据必须符合一定的要求,确保所得到的证据从内容到形式不仅符合法律的要求,而且能够全面真实地反映案件事实。根据《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诉讼证据关于问题的规定》和《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国家局第3号令)的有关规定,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证据的收集要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客观收集。收集证据必须客观,是对证据收集的最基本要求,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应当尊重客观事实,从案件的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按照证据的本来面目去认识它,防止主观片面、先入为主。客观收集原则要求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不同案件了解案情,分析已知的证据,明确未知的证据,查找证据线索,发现、提取证据。客观收集原则还要求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按照不同的证据用不同的方式去收集,收集到的证据要妥善保管,而不能弄虚作假,歪曲事实真相。
(二)全面收集。全面收集是从证据收集的范围和内容来讲的。在查处行政违法案件过程中,要求行政执法人员根据案件实际尽量扩大调查范围,获取与案件有关的所有内容,既要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违法行为的证据,也要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有利于违法行为人的客观证据,不能片面收集某一类证据,要力争做到全面、正确。
(三)主动及时收集。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有些证据时间性很强,一旦发现案件线索,就要尽快着手开始收集证据,以免发生证据灭失,失去收集证据的机会。第一时间收集证据材料,尤其是获取现场证据材料,使违法行为人难以作假和掩饰,无以狡辩,此外还能从现场发现其他证据的线索,以利于证据之间相互印证。
(四)依法收集。依法收集是指收集证据要依据《行政处罚法》和《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所规定的收集程序、方式、方法进行。只有依法收集的证据才能符合证据的合法性要求,才能保证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活动客观、公正、有效地进行。
三、烟草专卖政执法中收集证据的操作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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