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法院探索“以德治院”新途径的实践与思考
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对应,作为治理国家的重要战略思想,进一步丰富了执政党的治国理论,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缺一不可,不能偏废。就国家而言,加强公民的道德建设,是弘扬民族和时代精神,凝聚人心的需要;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全民的道德水准,关系国家的发展,民族的兴衰。就法院而言,加强干警的道德建设,尤为重要。一家法院,如果道德失范,是非、善恶、美丑界限混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有所滋长,以权谋私、执法不公等现象经常发生。公平、公正、正义将无从谈起,人民法院为人民也只能是一句口号。就法官而言,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是重中之重。有什么样的道德水准,就会有什么样的行为准则。有的人不计得失,有的人则患得患失;有的人尽职尽责,有的人则敷衍了事;有的人雷厉风行,有的人则办事拖拉;有的人铁面无私、秉公判案,有的人则碍于文秘杂烩网情面、天平倾向。凡此种种,区别就在于道德水准的高低。
近年来,我院深刻认识到。做为一个基层法院要发展、要提高,离不开“以德治院”这个目标,我院积极探索“以德治院”的新途径,用德育人,兴德强院,推动了全院各项审判业务的开展,取得了事半功倍的良好效果。
以德施政,提升引领水平,用表率的言行感染人
“德,国家之基也”。“太尚立德,其次立功,其次立言”。道德历来成为人们修身养性,完善自我乃至治国安邦的重要工具。作为“以德治国”延伸的具体要求,则要求我们以德施政。坚持“官德先行”,是“以德施政”的关键。《论语》中说:“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邓小平同志指出,在思想道德建设上,“党是整个社会的表率,党的领导同志又是全党的表率”。
“立身成败,在于所染”,一个法院崇尚什么,流行什么,对法官的影响很大。在把握价值取向上,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要为法官树立榜样,要求大家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不准别人做的,自己带头不做,以自己良好的道德形象影响激励法官去树立良好的道德意识,在履行职能中率先垂范,在遵纪守法中严于律己,在处事为人中立为楷模,在敬业有为、维护人民的利益中去实现自身的价值。
近年来,院党组一班人注重用人格力量带动人,感染人,靠实干凝聚人。在学习上,院长和班子成员带头承担调研课题负责人,亲自撰写论文。在办案上,对执行案件,做到在第一线决策,在第一线把关。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督办制,选择典型案件亲自出庭,这样,既激发全体干警的办案热情,又切实加强了对办案工作的具体指导。班子成员以自己的模范行为为干警做出了榜样,赢得了干警的信任。
领导层面推行德治先行,起到了示范和导向的感染效应,从而激活了全院上下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和谐共处、奋发向上的氛围。
以德育人,提升人本意识,用先进的文化熏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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