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涉诉信访工作的几点体会
今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构建和谐社会将成为我国今后较长一段时期内不变的主题。对人民法院来说,狠抓审判执行质量,做好涉诉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已成为现阶段最重要的一项工作。
当前,群访、集访、缠访、越级访已成为法院工作的难题,处理不慎,不仅正常的司法秩序受到影响,更有损于人民法院的公正形象和法律权威。据有关资料统计,涉法信访占社会信访总量的百分之七十,而涉诉信访又占涉法信访的百分之七十,从总体上来说,涉诉信访占社会总信访数量的一半左右。涉诉信访既涉及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也涉及行政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既有对生效裁判不服的,也有反映执行不力的;既有反映法院该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也有反映案件久拖和超审限的;还有举报法官违法、违纪及枉法裁判的。来信、来访涉及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
涉诉上访居高不下,不仅给各级国家机关、政府部门增加了巨大的工作压力,影响了国家机关的正常办公和工作秩序,甚至严重损害了党委、政府的社会形象。而无序、无理的上访,更是给社会稳定造成了隐患,影响社会安定和经济建设。
笔者拟结合湘东区人民法院的涉诉信访工作实际,就如何全面、客观、科学地看待和解决涉诉上访问题,实现司法公正谈几点体会。
一、当前我院抓好涉诉信访工作的措施
为了解决好涉诉上访问题,我院结合辖区内涉诉上访问题的实际情况,不断总结经验,大胆实践,从案件审理到队伍建设等各方面,从立案到执行的各个阶段,探索和创新出了一整套解决涉诉上访的有效办法和新机制。经过近几年来的实践,这些办法和机制对防止和遏制涉诉涉法上访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并日益彰显出积极的政治、社会和法律效果。2004年以来,我院未出现一起赴省进京上访和其他影响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全市六个法院中最好;涉法上访案件全市最少,市中级法院今年9月底排查全市法院涉法上访案件共79件,我院仅有2件。我院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加强对涉法上访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领导责任制,建立经常性的工作机制,抓好案件审判质量,堵住信访源头,标本兼治,预防和减少涉法上访问题。加强纵横联合,在法院内部建立了院长亲自抓,分管副院长具体抓,其他副院长协同抓,立案庭直接抓,其他各部门齐抓共管的信访机制。我院2004年以来已相继成立成立了涉法信访工作协调小组和应急分队,确立了排查工作管理责任制和各项应急机制。
二是严格把好立案关,狠抓案件质量,堵住信访源头,预防和减少涉法上访问题。为尽可能预防涉诉信访的发生,我院要求立案部门在立案阶段中,对重大、群体案件或有上访苗头的案件,事先与政府有关部门及我院相关庭、室进行沟通,或向他们进行预告,以便他们事先有所防备,做好相应准备工作并慎重处理。如原荷尧福利厂部分残疾职工不服荷尧镇政府对荷尧福利厂改制的起诉,我院及时派员深入该厂进行排查摸底,同时与荷尧镇政府进行沟通,在摸清纠纷来龙去脉并掌握大量证据后,依法裁定不予受理,该厂起诉的残疾职工不服上诉,经市中院二审审查裁定维持了我院的裁定。因立案的准备工作充分,防范工作扎实,该案未出现群众集体闹事、越级上访等不良事件,在法律程序上防止了一起矛盾的升级。同时,我院还坚持“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工作思路,在审判活动中着力提高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准确适用法律能力和制作裁判文书能力,真正使当事人赢得明明白白,输得心服口服,最大限度地预防涉诉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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