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活动上的讲话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是当前政法机关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也是人民法院保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能力的迫切需要。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80%在基层,80%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基层,直接面对农村广大群众的也主要是基层人民法院。因此,基层人民法院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应当大有作为。
一要提高认识水平,从讲政治高度认真对待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当前,主题教育活动较多,据笔者在海安县法院统计,今年上半年从中央到地方,从条到块,该院目前正在开展六项主题教育活动,少数干警对如此之多的主题教育活动不能理解,甚至错误地认为主题教育年年搞,年年都一样。因此,基层法院领导从讲政治高度对待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自觉带头做好表率显得十分重要。院领导既要认真抓好教育活动,加强领导和指导,又要率先垂范,当好标杆,做到带头学习,带头授课,带查找问题。基层法院应当把开展教育活动切实摆上议事日程,真正把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上级法院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及时准确把握教育中干警的思想动态,澄清模糊观念,克服错误认识,有针对性的加以教育和引导,通过深入系统地学习教育,使广大干警进一步明确教育的重大意义,防止法院队伍受到西方国家法治理念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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