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争创学习型检察院活动,推动检察工作跨越发展
开展争创学习型检察院活动,推动检察工作跨越发展
开展争创学习型检察院活动,推动检察工作跨越发展
根据十六大关于“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的精神以及区、州两级检察工作会议的要求,为全面落实《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我院开展了争创“学习型检察院”和“争当学习型检察干警”活动,以学习政治理论、学习检察业务、学习经济、学习社会和学习先进典型活动为重点,在全院营造勤奋好学、昂扬向上的良好氛围,力争使干警的科学文化素质和专业知识水平素质明显提高,执法水平进一步增强,工作作风明显好转,能够更好的担负起新形势下检察工作的重任。
一、提高创建意识,牢固树立学习观念
党的十六大报告将形成全民学习,终生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按照十六大关于建设司法文明和队伍的革命化、专业化、现代化精神,要求检察人员终身学习,以适应快速发展的国内国际形势下法律监督工作的观点和未来要求。
根据创建学习型检察机关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干警的实际状况,院党组多次在全院大会上强调加强学习,树立终身学习以及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理念,指出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对于兴检立院的重要意义,要求干警们思想上高度重视并积极行动起来,深入学习政治理论和检察业务,学习科学技术和市场经济等方面的知识,不断“充电”,提高自身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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