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创建学习型机关经验
公安局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从确立学习理念、创新学习方法、丰富学习内容、扩大学习效果入手,扎扎实实推进创建学习型公安机关的各项工作,先后被评为常州的首批创建学习型系统工作示范系统和创建学习型机关工作先进单位。他们的工作同时得到了公安部、江苏省公安厅的充分肯定。今年4月,公安部政治部以专刊形式集中介绍了该局创建工作的做法,并专门配发了编者按。江苏省公安厅也将该局确定为全省学习型公安机关创建工作试点单位,并在全省推广该局创建学习型公安机关的经验。
一、以行政推动启动全面学习,创建工作做到四个到位
领导到位,明确责任是关键。创建学习型公安机关能否开好头、起好步,关键在领导。实践证明,在创建初期,强有力的行政推动是形成共识、启动工作的必要手段。必须把建设学习型公安机关作为事关公安工作可持续发展的一项战略性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2002年春节刚过,他们就立即召开全市建设学习型公安机关动员大会,对创建工作做出具体部署。为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指导,以局成立了由局常委主要领导任组长,政治部、办公室、治安、刑警、交巡警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局常委成员每人挂钩联系1个业务部门和基层所队。各单位也把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建立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创建工作责任制。为推进面上工作的开展,他们先后组织了4次专项检查,加大检查督促力度,通过强化组织领导、签订目标责任、加强督促检查等措施,确保了创建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到位。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局领导撰写有关创建学习型公安机关的调研文章,先后被《人民公安报》和省公安厅《理论学习》采用,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了民警学习,全局上下形成了学习的风气、研究的风气、探索的风气、实践的风气,大大增强了广大民警的创建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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