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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执法局考察小组赴广州深圳两地考察学习报告

2006年××至××,由市局党委筹备组、信息装备中心、指挥中心、宣传中心、执法大队、督察大队,以及市信息办等一行10人的考察组对广州、深圳的城管执法工作进行了专项考察,现将考察学习的情况做简要汇报如下:

一、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基本情况

(一)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

1997年12月24日国务院法制办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在广州市开展城管综合执法试点,1998年11月24日广东省政府发出设立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公告,1999年6月1日广州市政府做出了《关于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的决定》,同年9月28日,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正式挂牌成立。

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机关设行政执法处(负责法律法规执行)、办公室(负责后勤保障)、政策法规处(负责政策法规的研究等)、政治处(负责组织人事、宣传,以及党办工作)、财务处(完成收支两支线,对下级财政的监督)、纪检监察室共6个处室;设有16个大队,其中4个直属大队:直属一大队、直属二大队、直属三大队、督察大队;10个区大队(分局):越秀大队、荔湾大队、海珠大队、天河大队、白云大队、黄埔大队、番禺大队、花都大队、罗岗大队、南沙大队;2个特殊的专业执法大队:铁路大队(由广铁集团主管,负责铁路周遍20米范围的管理)、水上市容环境卫生大队(原市环卫局的队伍,包括50、60人),街(镇)设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队。

目前实行市、区(以支队的名义)两级执法主体,编制3185人(包括10个区)。市局一共377个编制,其中机关60个编制。

(二)管理体制及职能

2001年前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为副局级事业单位,2001年三定方案确定为正局级事业单位,市政府任命,挂支队、局两块牌子,支队在前,局在后;处(室)、大队为正处级规格;大队下设科(室)、中队为正科级规格;街(镇)中队为正科级规格。(除执行正常职能的执法大队外,两个特殊的专业大队只挂城管的牌子,着城管制服,人、财、物都不纳入城管正式队伍。

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由市人民政府直接领导,为市人民政府直属机构,并由市人民政府领导负责分管。区大队由市支队和区人民政府领导,领导班子由市支队和区人民政府共同考察,由区人民政府任免。街(镇)中队为区大队的派出机构,以区大队的名义行使行政处罚权,由区大队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领导,业务工作由区大队领导和监督,日常工作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指挥、调度。

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按照法规规定的执法任务有65项,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支队行使的执法任务41项,共行使市容环卫、城市规划、城市绿化、环境保护、工商、市政管理等11个部门、14个方面共计105项执法任务。

(三)工作亮点---12319热线投诉的运作与筹建

12319作为广州市城市管理的对外投诉窗口,前期筹建阶段以支队的人员为主,由支队直属大队抽调一个中队进行受理。该热线筹建初期只开通了8条线路、6个坐席、接线人员8名,且只接到投诉8000多件,受理100多件。调整期间线路增至30条、接线人员调整至35人,管理人员增至15人,日均受理投诉202件。协调发展期日均投诉量320件左右。今年以来,日均受理投诉380件左右。年受理总量24万件,八成以上为综合执法。

从目前情况看,12319热线还不是正式的机构,职能权限还没有很好的定位,在城市管理方面,协调调度相关城市管理职能部门的力度还非常有限。

(四)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


(未完,全文共4966字,当前显示145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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