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法制副校长的作用与能力培养的心得
浅谈法制副校长的作用与能力培养的心得
为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预防青少年犯罪,促进和保证青少年健康成长,从1999年开始,全国各地在中小学中陆续聘请政法系统从事政法工作的干部兼任学校法制副校长。实践证明,法制副校长的设立对于加强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观念,综合治理校园周边治安,保证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前,由于我国正处在一个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新旧体制交替的历史时期,使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多元化,青少年犯罪呈低龄化、成人化、智能化的上升趋势。这对法制副校长的作用与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本文就此谈点初浅的认识。
一、领导作用
法制副校长首先是副校长,是学校的“领导”,是负责学校法制建设的校领导。应在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法制建设工作。其领导作用应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组织制定学校法制建设意见和工作计划;二是检查指导学校法制建设工作;三是组织人员分析“重点”学生情况,研究教育转化工作。实践中,法制副校长的领导作用体现的不够充分。一方面,有的学校还没有把法制副校长安排在学校领导“位置”上。在一些领导和主管部门中,认为法制副校长就是负责法制教育的比较普遍,对法制副校长的领导作用重视不够;另一方面,有些法制副校长自己也没有进入学校领导的“角色”,认为自己仅仅是给学生进行法制教育而已。
校长的组织领导能力,是校长的基本素质。学校法制副校长应努力提高自己的组织领导能力。一是辨别方向的能力。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历来是我国普法教育的重点对象。提高青少年法制素质,就是提高未来国民素质。任何时候都要不负重托,认真履行职责,为不断提高青少年法制素质而努力。二是掌握实情的能力。掌握实际情况是有效开展工作的前提。能不能及时准确了解掌握实际情况,是反映一个领导者组织领导能力的重要方面。法制副校长应通过多种途径,经常了解学校依法治教的现状,学生学习法律知识、遵纪守法的现状和“问题”学生的现实表现以及学校周边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情况。三是决策和解难的能力。决策是学校法制建设对法制副校长能力的客观要求。由于法制副校长要在自己职责范围内独立地开展工作,在微观决策上具有相对的自主性。尤其是在面临青少年学生犯罪呈上升趋势,法制建设任务繁重和艰难的形势下,这方面的要求将会更高。解难是指法制副校长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尤其是学校在遇到“问题”学生和一些素质较低无理纠缠学校的学生家长以及社会上不良青年“扰乱”学校教学秩序或提出无理要求时,属于法制副校长配合学校做的工作,作为法制副校长理应去做,而且要把棘手的问题解决好。因此,法制副校长必须努力锻炼和提高自己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教育作用
(未完,全文共3507字,当前显示113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