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危机影响下劳动关系思考看法
一、当前不必也不可修改《劳动合同法》
面对金融危机的威逼,自去年下半年始,特别是全国两会召开前后,不少企业界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已作了充分的准备,提出要废止或修改《劳动合同法》,同时在媒体上发起了攻势。各方面对《劳动合同法》的诟病,归纳起来无非以下几点:一是认为《劳动合同法》增加了企业负担,主要是最低工资标准、加班工资、解雇补贴、社会保险费用等。二是认为增加了劳动关系的刚性约束,企业不能随意解雇工人。三是《劳动合同法》以保护职工为立法宗旨,加强了法律对职工权益的保护,雇主感觉自己也成了弱势群众。因此,要求对《劳动合同法》进行修改以及暂缓执行部分条例,至少减轻执行力度,以帮助企业和劳动者共渡难关。
(一)《劳动合同法》不必修改。
首先,《劳动合同法》是否增加了企业负担,导致了大批企业倒闭。《劳动合同法》会增加企业的用人成本,这是支持和反对《劳动合同法》的人都承认的,只是对此有不同的解释。支持者认为增加的成本不太,且是企业应该负担的成本,有的不过是企业的违法成本。同时,当下大量的企业倒闭也不是实施《劳动合同法》的结果,而是国际金融危机的结果。从实际情况来看,若说一个企业因实施《劳动合同法》就倒闭了,只能说这个企业的经营管理本来就有问题了,没有《劳动合同法》它迟早也会倒闭。从现实的情况看,一些企业巨大的亏损并非实施《劳动合同法》导致的,而是由其产品结构、生产技术、市场状况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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