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贯彻新《消防法》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思考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30条、31条、32条等法律条款对农村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消防安全责任制、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安全检查等方面的内容都进行了明确规定,必将进一步推进各地农村消防工作的长效、深入发展。农村消防工作是消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农村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协调发展的重要条件。作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必须紧紧抓住新《消防法》正式实施的有利时机,努力作为,积极推动政府部门和社会各方面促进农村消防工作的快速发展,从而进一步推进各地整体消防工作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笔者试就此问题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农村消防工作责任。要进一步推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确保消防工作与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全面落实农村消防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组织的消防工作职责,层层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状,确保各项消防工作措施的有效落实。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消防管理网络,辖市区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乡镇成立由安监站、公安派出所、工商所、财政所、企管站、农机站、村镇建设管理机构等部门参加的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行政村建立由村长、治保主任、村民小组长、警务室民警等参加的消防工作组,有效组织、协调开展本地区消防工作。


(未完,全文共2219字,当前显示61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