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放思想推动法院工作跨越式发展的思考
在党的十七大圆满闭幕、奥运盛会胜利召开、改革开放30周年,我国站立在发展新阶段、新高度的形势下,省八届八次全会提出开展“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活动,为我们事业的大发展提供了思想基础和动力,十分必要、十分重要。对我们人民法院来说,要更好地促进队伍建设,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更好地破解执行难,更好地处理涉诉信访,更好地实现司法为民,更好地体现公正高效,更好地树立司法权威、更好地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保障发展,都依赖于思想大解放。解放思想必须立足于历史传统,立足于社会现实,立足于先进经验的借鉴和吸收,并在此基础上提炼、升华,形成属于自己的、符合实际的理念和思维方式,才能更好地指导工作,进一步推动审判工作向前发展。
当前,由于受体制机制的影响和制约,人民法院特别是我们基层法院在发展中面临很多具体问题。一是人民法院如何才能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好务的问题,是紧贴实际顺应民意,还是“就案办案”;二是人民法院队伍管理体制需要进一步改革的问题;三是人民法院经费保障机制需要进一步强化和完善的问题;四是人民法院如何才能更好地履行审判职能的问题,以及由此带来的执行难、信访乱的有效解决问题。在这些问题的困扰之下,人民法院的工作步履艰难。解放思想就是要从认识上、体制机制上突破这些障碍,以更加理性的态度直面现实,“轻装上阵”、“小步快跑”,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寻求人民法院新的更大的发展空间和机遇。在具体工作中,要解决好“度”和“点”的问题。
一、要把握好“三个度”
一要解决认识的高度。人民法院是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人民权益,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的重要力量。承担着捍卫党的事业、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治责任。人民法院举什么旗、走什么路,坚持用什么理论指导,能否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受到全党全社会的高度关注。“纸上得来终觉浅”,不结合实际,不加以消化吸收,再好的理论也起不到促进工作的作用。因此,要通过大讨论活动,从全局和政治的高度学习贯彻党十七大精神和省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正确看待和认识人民法院的工作,切实履行好人民法院所担负的神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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