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人为本做好人民法院庭室长
一、庭室长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对于庭室长来讲,肩负着审判业务的指导,上下左右协调等重要职责,院党组赋予庭室长一定的职权,可以为他们提供施展才华的舞台,也可以大大提高其个人的影响力,但权力并不是发挥他们作用的绝对条件。庭室长应具备以下基本素质:
1、正直。庭室长必须真诚、言行保持高度一致。就像马克•吐温说的那样,只有行事正确,才能愉悦一群,惊动一片。
2、远见。庭室长能够高瞻远瞩,能够准确预见所制定的庭室目标的可实现度。
3、自信。庭室长必须高度的自信,并使之影响干警忠诚地追随他实现即定的目标。
4、魄力。庭室长要鼓舞和驱动干警积极工作,必须自身表现出大无畏的精神和魄力,让干警深深地被感动和驱使。
5、应变。环境不是一成不变的,庭室长能够积极的应付变革的挑战,以科学发展观的理念有效引导本庭室内的干警,用新的方式方法解决新问题。综上所述,何种人能够成为我们基层法院庭室的管理者。不言而喻唯有具备上述基本素质的人,才能对干警进行科学管理,才能把干警的聪明才智开发出来,最终实现本庭室的即定目标。
1、善于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与核心,要做好法院工作,必须要做好人的工作。在人的工作中,思想政治工作极其重要。庭室长的思想和意图的实现只有依靠干警的觉悟和自愿才有可能,而思想政治工作正是提高干警自觉性的主要方法。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想、本位主义、官僚主义、利己主义,追求精神刺激的种种低级趣味,以及“一切向钱看”的思想等等,这些精神领域里的污泥浊水,严重腐蚀着我们的干警。因此庭室长要想将自己的庭室建成一类庭室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切实认真做好,时刻不能放松。
2、庭室建设要求庭室长重视科学管理
管理过程是一个不断地计划、控制、组织和领导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无疑存在着客观规律。只有努力去发现它、掌握它,才能真正按管理规律的要求进行管理。孙子兵法说:“兵形像水,......水固地而制流,兵因敌而制胜。敌兵无常势,水无常形;能因敌变化而取胜者,谓之神。”我们的庭室长应该像流水一样,审时度势,根据形势的变化而采取相应的对策。科学发展观是现代化管理的灵魂。是增强凝聚力的基础和保证,庭室长无论从思想、作风和方法上都应当用科学发展观的思想武装头脑。作为一位新型的庭室长必须在工作中不断学习、不断成长、不断地自我更新。这世界惟一不变的就是变。庭室长如果不懂现代审判机制下的管理模式,业务素质低,知识老化、就会很自然地被淘汰。有些庭室长,只注重院领导对他的注意力,而不考虑本庭室内干警对他的认可程度,千万别忘了领导只是与你短暂的接触,而最了解你的是你本庭室的同事,能够得到最了解你的人的认同才是你应该追求的东西,才是你的成功所在。在日常的工作中不断的摸索,不断的总结,善于从自己的经验和教训中学习科学管理的最佳途径,把握本庭室提高工作成效的客观规律,从而加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3、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激发干警的工作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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