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届六中全会心得—司法篇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要按照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司法行政机关的许多职能与此息息相关,特别是法律援助工作,在直接保障社会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广州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者,在建立和完善中国法律援助制度方面做出了积极的努力。1995年广州市率先在全国成立了首家政府法律援助机构。10年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和力量不断壮大,为贫弱者免费提供法律咨询近10万人次,办理援助诉讼案件1.3万余宗,有效促进了广州社会的和谐稳定。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广州的法律援助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更新观念,开拓创新,为促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广州法律援助工作的持续发展
从科学发展观内容来看,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共同发展,是社会各项事业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全面发展。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依法维护和保障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主义公平正义与和谐发展,为改革发展创造长期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这本身就是社会全面发展的内容。
要以人为本,进一步明确法律援助的目标和任务。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以人为本,就是要始终把人的因素放在第一位,把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和精神需求放在第一位。法律援助作为一项法律救济制度,就是要为那些社会困难群体提供无偿的法律援助,解决他们请不起律师、打不起官司的问题,帮助他们依法维护和实现自身合法权益,落实“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宪法原则,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二、积极开拓创新,探索建立具有广州特色的法律援助工作发展模式
法律援助工作要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关键要形成一种适应时代要求,符合本地区特色的发展模式,即:以政府的投入为主体、以社会面的参与为补充、不断加强区域间的合作与交流的发展道路。这种发展模式有利于推动各种资源之间的优势互补,对法律援助工作充满活力地向前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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