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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宪法修正案心得体会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中央召开会议,对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进行研究部署。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是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要通过学习宪法,提高全民的宪法意识。中央要求,要在全面学习宪法的基础上,重点在深刻理解确定的这次修改宪法总的原则,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这次宪法修正案的精神实质,以更好地贯彻实施宪法。根据这个要求,我谈点粗浅的认识。

一、修改宪法总的原则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母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宪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高度统一的体现。在跨入新世纪新阶段的关键时刻,修改宪法,把党的十六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基本经验写入宪法,这是全党全国人民的共同愿望,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必然要求。它向世界宣示,与时俱进的中华民族必将以更加坚定、自信、开放的姿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道上开创更加光辉的未来。

庄严宪法,1万余字,字字千钧。20多年,4次修改,每一次都折射出依法治国的发展过程。宪法集中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中的最重要的原则,具有最大的权威和最高法律效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核心地位。第一次修改的宪法是1982年12月由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是一部符合中国国情的好宪法,在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总体上是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应当保持稳定。宪法稳定是国家稳定的基础。同时,宪法也有一个与时俱进的问题,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依照法定程序对宪法部分内容作适当修改是非常必要的。为此,1988年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993年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先后3次对宪法部分内容作了修改。2003年12月,根据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发展的实践,中共中央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讨论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审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草案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决定提请2004年3月5日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

这次修改宪法总的原则是,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体现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的基本经验,把党的十六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写入宪法。根据这个原则,这次修改宪法不是大改,而是部分修改,对实践证明是成熟的、需要用宪法规范的,非改不可的进行修改,可改可不改的、可以通过宪法解释予以明确的不改。这样做,使宪法更加完善,更加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要求,更加充分够发挥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的作用。

二、宪法修正案的精神实质

㈠四次修宪的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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