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管分局查处药品违法案件的体会
[找文章到☆第1文秘wenmi1.com(http。//www.wenmi1.com)一站在手,写作无忧。]___分局自组建并于八月份展开工作以来,监督检查涉药单位16家,查处药品违法案件15起。其中医疗机构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案8起,占案件总数的53;使用假药案4起,占案件总数的27;其它案件3起,占案件总数的20。通过对十余起案件的总结分析,我们认为目前药品违法行为有两个明显的新动向。
一、非法渠道销售药品的形式更加隐蔽
(一)形式特点:
1、个别药品经营企业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出租柜台、代开税票等形式,为无证经营者提供了“合法”平台,严重存在着销售假劣药品的隐患。
2、合法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授权委托的药品销售人员,超出企业法人的委托授权范围,以合法企业销售人员身份,自行组织货源销售药品。
3、一些流动药贩,以零售药店或诊所为主要目标,采用售完结帐方式,把药品放在这些诊所或药店销售。其特点是价格高、品种少、数量小。一旦查处,案值较小,以此逃避法律制裁。又因流动药贩居无定所,查处非常困难,且多数难以追根溯源。
4、药品经销商与医疗机构联合,开办所谓的“专科门诊”。看病是假,售药是真,专科门诊用药大多不经过医院药房,一般由科室直接开方售药,具有很强的欺骗性。
(二)稽查要点:
1、出租柜台、代开发票的违法行为。重点通过检查药品购销记录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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