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标题的13种排列形式
公文标题仅有内容美是不够的,还要讲求形式美。所谓形式美是指将构成公文标题的各内容要素即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诸要素在文面上妥当、合理地进行排列布局,使其清晰整洁、醒目匀称,给人以美感。按《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的规定,公文标题“用2号小标宋体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综括起来,对公文标题的排列布局大体有如下3类13种:
(1)单行式。此种标题一般字数较少,排列时应将其置于一行正中,两边空出相等距离,以示鲜明醒目,匀称美观。例如:
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会议纪要
(2)双行式。此种标题分上下两行排列,其字数相对较多,如挤占一行则有失美观,在这种情况下,即分双行排列。它又包括如下三种情形:
①上下等长(又称两行等长)。例如。
中共中央关于接收宋庆龄同志
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的决定
②上短下长。例如。
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加强职工教育工作的决定
③上长下短。例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教师节的决定
(3)多行式。此种标题一般分上中下三行(少数则在三行以上)排列,字数较多,尤其在批转或转发性公文标题之中更为常见。它又包括如下八种情形:
①正梯型。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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