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科工作总结
第一篇:201*年201*201*年
为保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顺利进行,城镇居民纳入医保范围的全面展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贯彻执行,经过全院医务人员的共同努力,相关科室的积极配合,紧紧围绕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有关政策大力开展工作。以服务于广大参保职工、居民、参合农民为宗旨,较好的完成了全年的工作。现将这一年的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医保科严格执行国家医疗服务收费项目价格标准,负责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各县市区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转诊、审核、报销工作。保证了医疗费用结算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及时报送。目前除北票新农合外,已经和各县市区签订了服务协议书,都实行出院即报。在精神科检查治疗收费项目全部添加完成后,均可实现网上直通车。截止到十二月份,医保处方审核率100%;接收医保住院患者2315人次,总费用7,428,888.47元,统筹支付5,862,646.05元;城镇居民出院患者41人次,总费用306,025.16元,统筹支付148,926.92元,已支付金额48,450.19元,未回款金额100,476.73元,回款率48.22%;新农合出院患者273人次,总费用825,920.56元,报销金额496,718.29元,回款金额496,718.29元,回款率100%;朝阳县门诊121人次,总费用40,363.65元,报销金额10,985.25元,回款金额10,985.25元,回款率100%。
二、强化管理
医院根据实际情况,配置了电脑,安装了宽带,为报销直通车提供了硬件的支持。重新调整了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医疗保险管理小组、医保监督小组的成员。为了确保每个工作人员及就诊患者能更好的了解医保知识,刊登了两期医保宣传栏,下发了五次通知,设置了医保投诉箱、投诉电话、咨询服务台及医保意见簿。努力为参保职工、城镇居民和参合农民提供优质的服务。在办理职工医疗保险和参合农民手续的过程中,窗口工作人员积极地向每一位参保职工和参合农民宣传、讲解职工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新农合的有关政策,各项补助措施,认真解答提出的各种提问,努力做到不让每一位参保职工和参合农民带着不满和疑惑离开。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参加医疗保险的积极性。我们始终把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做为重中之重。医疗运行过程中,广大参保、参合患者最关心的是医疗费用补偿问题。我院是定点医疗机构,是职工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服务窗口。本着“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服务宗旨,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严格把关,
友情操作,实行一站式服务,实现报销直通车。为了迎接市卫生局的综合目标考核,确保每个工作人员熟悉医保相关政策、规定,编印并组织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医保门诊特定项目(慢性病)管理、居民医保慢性病报销政策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政策的学习。积极参加有关医保工作会议,提供与医保有关的材料和数据。及时传达上级会议精神,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医保政策学习和宣传,抓好医保管理工作,严把审核关,提高医保管理的科学性与技巧性;加强就医、补偿等各项服务的管理优质化补偿,形成报销工作程序积极、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服务模式。
二、进一步密切各农合办的关系,及时互通信息;保持与主管局良好的工作关系。
三、加强与各临床科室的沟通,使临床科室执行好医保相关政策,尽量减少因工作不当造成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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