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在涉案财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公安机关在涉案财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原
因及对策
内容摘要。涉案财物不仅关系到受害人权利的保护,还涉及犯罪嫌疑人的财产权利。公安机关在涉案财物管理方面存在一系列的问题,这些问题往往不是孤立的,都有其产生的特殊原因。本文一方面分析这些产生的问题,一方面试着尝试解决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涉案财物管理问题、原因及对策姓名:李柏
工作单位:江永县公安局粗石江派出所职务:民警
通讯地址:江永县公安局粗石江派出所联系电话:0746-5851152
公安机关在涉案财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原
因及对策
为深入推进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江永县公安局粗石江派出所充分发挥基层派出所的优势,依照上级会议精神,严格遵守涉案财物管理规定,努力打造人民满意警队。该所以从实际出发,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并建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
小组。为了严格规范民警在涉案财物管理中的行为,所长和每位民警签订了责任书,坚持“谁办案谁担责,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设立了专门的涉案财物保管室,在涉案财物的提取、扣押、保管、移送、发还等各个环节上严格把关、责任到人,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所谓涉案财物,是指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刑事案件和履行行政职能过程中依法扣押、调取、抽样取证、追缴、收缴等方式提取的与案件有关联的财物。主要包括:取保候审保证金,扣押或查缴的现金和其他财物,提取、查扣的作案工具或违禁品,行政案件预交款,行政复议保证金,抽样取证的财物,以及执法实践中依法保存的与案件有关的其他财物。非涉案财物,又称代为保管财物,是指公安机关日常工作中除涉案财物外,出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安全等因素考虑,由公安机关代为保管的与案件事实无关联的财物。包括在接处警、案件调查过程中现场弃置的财物,群众拾遗的财物,无主财物以及违法犯罪嫌疑人随身携带的合法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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