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育五项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为确保全县校园安全稳定,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强化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重庆市xx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渝教督〔xx〕12号)要求,开县教育委员会、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印发《关于开展学校安全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开教督〔xx〕17号)文件,于3月16日至4月10日,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现将督导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学校校点多、面广量大,涉及公民办高中、初中、小学(含村校)、特殊教育学校、中职学校、幼儿园(含附设园)共714所。县教工委、县教委、县政府教育督导室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了全县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及时部署工作,责任落实到人。采取四级督查(学校自查、片区督导中心检查、片区交叉督查、五大专职责任督学组随机抽取督导)、重点督查和随机督导等方式,紧紧围绕安全教育及应急演练、日常安全管理、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等五大重点领域进行了认真细致地专项督导,促进了全县学校在人防、物防、技防、联防基础建设方面不断完善,安全工作稳中求进、规范运作、深入推进的良好局面。
二、工作措施
(一)充分发挥三级网络作用。落实校级督导室、十三个片区督导中心和五大专职督学责任区的三级网络督查机制,充分发挥三级网络作用。一是学校自查。3月20日前,各校按照文件要求切实开展自查整改,并形成自查整改报告。二是片区排查。3月20日至3月26日,各片区均衡发展(督导)中心在开学检查的同时,重点对安全督导的五项内容(安全教育及应急演练情况、日常安全管理情况、交通安全情况、食品卫生安全情况、消防安全情况)全面开展专项排查,并于3月31日前,以片区均衡发展(督导)中心为单位,将辖区内校(园)的自查整改报告和均衡中心的排查报告统一报送到县教委安稳科和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综合科。三是县级专项督导。3月28日至4月10日,县教委、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片区交叉督导组以全覆盖方式和五大专职督学责任组以随机抽取的方式同时展开对学校的县级专项督导。督导结束后,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向被督导学校反馈督导意见,公布督导报告。
(二)实现全县学校、校点全覆盖。本次督导,一是要求13个片区均衡发展(督导)中心加强对辖区内独立完小、村校(教学点)、各民办中小学及幼儿园的重点排查;二是要求五大专职督学责任组在随机抽取时,规定不少于20所学校(含中职、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等不同类型学段的学校,其中农村学校(含教学点)不得少于6所,民办中小学不得少于3所、民办幼儿园不得少于3所),以实现全县学校安全稳定大排查的全覆盖。
(三)采取片区督导中心交叉督查。全县13个片区督导中心,分成13个片区交叉督导组,各组3人(片区督导中心主要负责人带队,1名片区安全专干,1名素质高、熟悉业务、作风过硬的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或安稳办主任),通过现场抽签,分赴被督导片区的学校认真进行督导,各片区被督导学校积极配合交叉督导组开展好交叉专项督导工作。
(四)严格四不两直接工作纪律。县级安全专项督导,采取四不两直接(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暗查暗访的检查方式,直接到相关学校开展督查,并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决不搞形式主义和走过场。
三、工作成效
(一)责任到人,打造校园安全管理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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