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环安学院教学纪律规定
科大环安学院教学纪律规定
学院教学工作在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下,由院长全面负责,分管教学副院长具体分管,并通过各教研室主任及教学秘书的作用,统一调动各项资源为教学服务。
教学工作是我院的中心工作,为严肃教学纪律,优化教学秩序,促进教师队伍的成长和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使全院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学校有关教学工作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院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教学大纲、进程表。各代课老师应在开学前,将教学大纲、进程表准备好,要与实际教学过程基本一致,如有调整,要及时更新。学院、学校以此检查教师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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