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州苏大学学院(部)分党校工作条例

州苏大学学院(部)分党校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院(部)分党校工作,推进学院(部)分党校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发挥院学(部)分党校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共州苏大学委员会党校工作条例》和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院(部)分党校(以下称分党校)是各学院(部)党委(党工委)培训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的主要阵地,是党员、干部增强党性锻炼的熔炉。

第三条分党校应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学习理论、提高认识、联系实际、增强党性的办学方针。

第四条分党校在校党校和所在学院(部)党委、党工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五条分党校接受校党校业务上的指导、管理、监督和服务。

第二章分党校的设置

第六条学院(部)党委(党工委)需设立分党校。分党校的设置、撤销需报校党委批准,分党校组成人员的变动需报校党校备案。

第七条分党校设校长1人,副校长1至2人,分别由学院(部)党委(党工委)书记、副书记兼任。设秘书1人,负责分党校的日常具体事务。

第八条分党校设校务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其成员一般由学院(部)党委(党工委)委员和负责分党校具体事务的人员组成。

第三章教学和管理

第九条分党校负责本单位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等培训的教学与管理工作,并及时向校党校反馈教学与管理的相关信息。


(未完,全文共1886字,当前显示58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