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落实《食品安全法》的心得体会
谈谈你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认识
2009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高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并将于2009年6月1日起施行。这也同时宣布已经在中国大地上施行了十多年的《食品卫生法》同时废止。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关系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面临的重大问题。我国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作出了一系列决定和部署,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较为完备的政策依据和法制保障。《食品安全法》的出台,我国食品安全法治进程中的一件大事,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律制度,对于全面加强和改进食品安全工作,依法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切实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有效性,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具有重大意义。对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有利于进一步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从而推动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再上新台阶。
《食品安全法》相对于《食品卫生法》的进步性
1、立法理念的转变
立法理念由管理行政向服务行政转变。《食品卫生法》与《食品安全法》最大的差别就是:《食品卫生法》的条文中充斥着监管,其立法定位于对食品卫生问题的监管;而‘食品安全法》带有规范市场经营主体和服务消费者的色彩,其立法定位于消费者的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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