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官不为为管乱为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区卫生局“为官乱为、为官不为”专项
整治实施方案
区卫生局“为官乱为、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区卫生局开展“为官乱为、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切实解决卫生系统存在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以及“为医乱为、为医不为”的问题,根据《淮阴区卫生计生系统“为官乱为、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开展“两为”专项整治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仅仅是
为指导,以问责、文效为抓手,严惩“乱作为”,严厉问责“不作为”,持续改进中心工作作风,优化就医环境与服务形象,为老百姓的健康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整治目标
通过集中治理和长效机制建设,实现“五个明显”。锐意进取、奋发图强,精神面貌明显改观;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心系百姓、执政为民,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求真务实、正抓实干,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干部清正,从政、从医清廉,发展环境明显优化,卫生形象显著提高。
三、主治范围分两个层次。一是在中心中层干部以上人员开展“为官乱为,为官不为”专项整治,二是在全体员工开展“为医乱为,为医不为”专项整治。
四、整治内容:
是“为官乱为”整治内容
1、违规决策。对“三重一大”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
项,不按照规定程序和议事规则进行科学、民主决策;制定、发布与法律法规、上级政策相违背的文件、规定。
2、错误履职。不正确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的决定命令;错误处理和报告职责范围内的重大问题;违法行业禁令;超越职责权限、违法规定程序或违发自由裁量权量化等规定作出行政决定。
3、以权谋私。工作中故意刁难设置障碍,吃拿卡要;收回扣、拿红包,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利用职权和职务之便,按时、要求,甚至强逼服务对象安排消费、报销费用,为亲朋好友承揽工程谋取不当利益;挪用、截留专项资金;乱检查、乱收费、乱评比、乱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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