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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官不为体会

“为官不为”就是腐败

李克强总理在主持召开国务院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时指出,“有„勤‟无„廉‟,政失之于公,有„廉‟无„勤‟,政失之于慵。„廉‟和„勤‟是一枚硬币的两面,做不到„廉‟是腐败,做不到„勤‟也是变相腐败。”“尸位素餐本身就是腐败,不作为的„懒政‟也是腐败。对那些混日子、不作为、得过且过的行为,要严厉问责。”当官不作为,守土不尽责,这就是一种腐败,这种“为官不为”的现象,必须引起我们警惕和深思。

“为官不为”是理想信念出了问题。随着反腐败力度加大和整治“四风”活动深入开展,一批腐败分子纷纷落马,党员干部作风明显好转。但一些政府官员感叹“为官不易”,抱着“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甚至“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态度,敷衍了事,认为这样就能既免是非,又保乌纱。“为官不为”的根本原因,是为官者的理想信念出了问题,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化了,可以置党和人民的利益不顾,工作作风飘浮、效率低下,怕得罪人、畏首畏尾,不愿为民谋福利,而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作谋私的工具。更为可怕的是,当今患上“为官不为”这个病的干部实在不少,而且很容易感染他人,正是一些干部的“不为”,才导致审查不严、监管不力、制度悬空,给了“老虎”、“苍蝇”可乘之机,造成权力“出轨”和“撒野”。因此,可以说,做不到“廉”是腐败,做不到“勤”也是变相腐败。

为官不能当公堂木偶。官员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俸禄是纳税人提供的,职务意味着责任,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这是对领导干部最基本的要求。为官者如果只想拿工资不干事,或庸或懒或混,都会误事,或是苦民害民,即便不贪不占,也是对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的严重不负责任。清代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中讲了这样一则寓言故事。一个官员在阎王面前自称生时为官清廉,所到之处,只饮一杯清水,可以无愧于鬼神。阎王笑道:设官是为了兴利除弊,如果不贪钱就是好官,那么在公堂中设一木偶,连水都不用喝,岂不更胜于你。官员不服,辩解道:我虽无功,但总无过。阎王怒道:你处处只求保全自己,该办的事不办,该断的案不断,岂不是负国负民,无功就是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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