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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法律概念一章读后感

第九章

第一节

民法概论

一、民法调整的对象

——民法是我国重要的法律,它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与每个公

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1、平等主体:

法律主体之间的关系可分为:1)横向关系(平等主体之间)

2)纵向关系(主体之间属于领导与被领导,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2、财产关系:

——是人们在生产、分配、交换与消费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经济内容的关系。

特点:

1)这种财产关系一般基于自愿

2)这种财产关系一般都是有偿的

3)它包括财产流转关系和财产归属关系

案例:下列属于民法调整的法律关系有:

(1)五岁的甲将一块价值5000元的手表赠与幼儿园的女同学乙,甲父找乙父索要,遭乙父拒绝后向法院起诉。(2)某网络公司因漏税被税务局罚款5万元,公司不服向法院起诉。(3)丙盗窃所在公司价值1万元的仪器。

(4)丁是某大学学生,在一次期末考试中因作弊被监考老师抓获,学校对丁做出开除的处分,丁认为学校的处罚

过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大学毕业生小王在毕业找工作时因身高不够受到用人单位歧视,小王认为用人单位侵犯了劳动者的平等权,

准备提起诉讼。

3、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

1)人身关系——没有财产内容,带有人身属性的社会关系,包括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2)人格关系:基于生命、健康、名誉、肖像、隐私等方面的关系。3)身份关系:基于亲属等身份产生的亲属、监护等关系。

天津出现白酒品牌——锅得缸,相声演员郭德刚认为对其姓名权构成侵权

二、民法的基本原则

民法基本原则对民事活动具有指导功能,无论何种民事行为不得与我国民法基本原则

相违背。它是民法的立法原则;是执行法律、进行民事活动和处理民事问题的根本准绳;是制定、解释、执行和研究民法的出发点和依据。

1、平等原则:

我国《民法通则》第3条规定。“公民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

平等原则是民法最基础、最根本的原则。北京“人造美女”杨媛选美风波

本案律师认为。中北京天九伟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主办的“第33届环球洲际小姐北京大赛”这项民事活动,应遵循民法的平等原则,只要符合主办方规定参赛资格条件,所有的参赛者在参赛地位上都是平等的,不因参赛选手的社会地位、职业、财富等不同以及是否有过整形而区别对待。

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判决认为:由于参加选美比赛是一种合同约定的权利,这意味着,大赛主办方能否拒绝“人造美女”参赛,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主办方在赛前事先规定“人造美女”不得参赛或在报名时予以拒绝,“人造美女”自然无权参赛;如果事先没有禁止,主办方应遵循民法的平等原则,一视同仁地承诺,接受和让其参赛。主办方无权单方解除合同和取消其参赛资格。在杨媛案件中,主办方擅自取消其决赛资格构成了对“人造美女”的歧视,违反了平等原则。

2、自愿原则:

民法规定——参加民事活动(如买卖、赠与等)当事人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任何

机关、组织、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3、公平原则:

民事活动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应当是公平的。

案例。王某进攻射门时,作为守门员的宋某封门,由于王某射门力量大且速度很快,宋某未接住球,球直接撞到宋某的腰部,宋某当场受伤。经送江苏大学附属医院治疗,诊断为右肾挫裂伤。宋某住院治疗34天,支出医疗费18862.60元。王某住院期间给付了5950元。2004年8月宋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合计28082.48元,其中精神损失费3000元,被告王某认为持辩称意见,不同意赔偿。原告则坚持赔偿要求。由于双方意见不一,调解不成。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自愿组织并参与足球比赛,被告的行为在主观上没有过错,客观上亦


(未完,全文共10247字,当前显示149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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