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医改三年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做好医改工作,我局组织人员对本局医改三年来的工作做了全面回顾,现总结如下:
一、目标完成情况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任务情况。至20××年上级下达的参保人数任务是25600人,已完成参保人数25903人,占年任务数的101%,基本实现了全覆盖。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任务情况。至20××年上级下达的居民参保任务是56300人,已完成参保人数56511人,占年任务数的102%,其中低保免费参保人员4151人。基本实现了全覆盖。据统计,全县现有城镇人口约89480人,已参保城镇人口总数为82414人,覆盖面约92.10%。
3、城镇中小学生均按居民以户为单位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0%以上。同时积极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加职工医保。
4、城镇医保的费用报销已实行了二次补偿,城镇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已达80%以上,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也已达70%以上。至20××年,已有2160人次职工报销了1116万元住院医药费用,有4231人次居民报销了711万元住院医药费用。从20××年开始,我县就实行了城镇医保费用报销的的二次补偿制度,20××年我县有123个职工20××年有133个职工得到二次补偿,二次补偿费用合计达近100万元,个人最高补偿金额为17854.24元;另20××年有56个居民20××年有59个居民得到了二次补偿,补偿费用分别为33.4万元、31万元,个人最高补偿金额为13680元。
5、根据省市有关市级统筹文件精神,三年内将把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力争职工提高到上年度设区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左右,城镇居民提高到上年度设区市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到2012年职工基本和大病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已达20万元,居民达15万元。
6、当期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统筹基金使用率均达到85%以上。
二、任务推进情况
1、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等三个办法的通知》的要求,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全面按上级要求实施了市级统筹并上交了市级统筹风险金。
2、根据省市有关设区市范围内实现医疗保险“一卡通”即时结算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县在市中心人民医院、井冈山附属医院两家开通了刷卡结算业务,方便了参保人员在市里就医购药。
3、布署开展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医保目录内的甲类药品和收取的一般诊疗费按规定纳入了支付范围。城镇居民从20××年开始,在规定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就诊,就实行了门诊统筹,至20××年我县有3334人享受了门诊统筹,支付门诊统筹费用10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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