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劳务管理心得
现场劳务班组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公司形象和公司品牌在本工程项目得到进一步宣扬,确保高效、优质完成公司所承担的施工任务,特制定本办法:
1、公司劳务现场施工管理办公室所属班组,必须按照公司管理要求进入施工场地,各班组负责人(班长)必须将本班组所有进场人员造册上报公司现场施工管理公室,所报花名册人员必须与相应人员本人身份证名字相符;
2、班组责任人组建的劳务队的管理人员,未经工地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同意,任何时候(包括节假日)均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有急事需离开也必须向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书面请假,经同意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对责任人罚款200元/人.次,如累计发生三人次时,则对责任人罚款1000元/人.天(单次罚款除外);
3、施工管理办公室有权对班组责任人组建的劳务队人员进行查对,一经发现现场人员与上报花名册不符,每人/次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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