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实验中心大型仪器开放使用管理规定
工业实训中心开放使用与管理的若干规定
前
言
工业实训中心各实训室除供我院学生和外校学员开展的正常实训教学外,还提供适时且必要的课外实操训练和项目研究,以加强对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提高实训设备的利用率,促进和深化我院的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依据本校和本中心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以作为在工业实训中心办理实训资源的申请、分配、使用及管理事务之依据。
申请与分配
一、使用人资格。本校学生和在本校参加学习的学员且有实际使用需求者。
二、申请参加实训的程序:
1.本校和外校以班集体为单位参加实训的程序:
(1)最迟在上一个学期最后一周以书面形式(系盖章、系主任签字)将实训系别、班级、人数、实训内容、参与实训时间、实训指导教师等信息提交工业实训中心与教务处;
(2)每学期开学上课后一周内各系教务员需与工业实训中心办公室联系,为本系各参与实训班级办理登记和最后确认手续;
(3)各参与实训班级的学习委员应于登记、确认手续办完后三日内,将班级学生名单送交工业实训中心办公室审核,以便按学生人数进行资源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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