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全面提升普洱市药品安全水平,根据卫生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印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9〕342号)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9〕570号)文件精神,根据省、市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部署,确保人民群众用上安全有效的放心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药品安全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坚持标本兼治,强化市场监管,落实安全责任,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健全药品安全工作机制,确保公众用药安全,促进我区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要求,加强领导,制定了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为重点,按照“疏堵结合,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加大对全区药品市场的整顿规范力度,在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中取得了明显成效。通过近两年深入整治,进一步落实了“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企业安全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显著增强;进一步强化药品市场准入管理和安全监管,优化了医药产业结构,药品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高,没有发生一起重大药品质量安全事,人民群众的药品消费信心明显增强。
截至今年3月份,共出动执法人员11867人次,查处假劣药品、医疗器械198个品种,标值14.3万余元;中药材、中药饮片11个品种46批次,130公斤,标值6566元;取缔无证经营药品、医疗器械户14户;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案件4起;查处违法药品广告36件。罚款24.6万元,有力地打击了制售假劣药品的不法行为,净化了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市场,使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药品流通秩序有了明显好转,药品质量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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