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碌科镇人大代表培训计划
朱碌科镇人大代表视察办法
为了保证朱碌科镇人大代表依法进行视察,增强视察实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等相关法律及文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人大代表对我镇辖区内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视察,是依法行使代表权利、履行代表职务的重要活动,也是代表对各单位工作进行监督的重要形式。
第二条人大代表视察过程中需持证视察。
第三条人大主席团根据工作需要,在每年初确定代表视察的内容,并作出相应安排。
第四条镇人大主席团统一安排的视察,应当制定视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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