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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五普法活动心得体会

开展六五普法活动体会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根据决议,从2011年到2015年在全体公民中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闭幕会上强调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为契机,在全社会掀起新一轮法制宣传教育的高潮。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中国法治建设的重心正在由立法转向执法、司法和普法,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将成为新时期法治建设的重大任务。法制宣传是指在全体公民中开展以普及法律知识为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目的在于提高公民法律意识,树立法律信仰,尊重法律权威,提升全民法律素质,通常简称为“普法”。法制宣传是依法治国的一项基础性工程,也是社会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从社会建设的角度讲,法制宣传是一项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旨在提高公民法律素质的公益性社会事业,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

全民普法是一项中国特色的法律普及活动。从1986年开始,我们连续实施了5个五年普法规划,广泛普及宪法和法律知识,深入推进各项事业依法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在我们这样一个缺乏法治传统的国家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真正做到全社会都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依然任重道远。从这个角度讲,全民普法没有终点,要坚持打持久战,持之以恒、长抓不懈。

全民普法,要着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根本目的是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首先和关键是提高公职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唯有各级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依法办事,才能带动和引导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要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探索领导干部任职前的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制度,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学法工作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要从依法执政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提高自身依法办事意识和能力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带头学习和掌握宪法、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提高依法办事的意识、能力和水平。积极探索对领导干部任职前实行法律知识考试的制度,把是否认真学法、真正懂法、准确用法、自觉守法作为选拔干部、考核政绩的重要标准。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往往是最好的普法课堂,要鼓励和要求行政“一把手”出庭应诉,充分发挥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对依法行政的倒逼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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