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批人才递进培养心得体会
泰山学院附属中学2010年选拔第三批教育系统人才递进培养工程的荣誉计分办法根据《2009年山东省优秀教师评选计分办法》、《2010年山东省特级教师推荐工作实施方案》、《2008年关于选拔推荐第二批泰安市教育系统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荣誉计分办法》和市《关于选拔推荐第三批教育系统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的通知》文件精神,特制定《泰山学院附属中学2010年选拔第三批教育系统人才递进培养工程的荣誉计分办法》,具体办法如下:
一、综合荣誉。(按获得最高荣誉计分,不累计。)
1.全国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计8分
2.省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泰安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计7分
3.泰山功勋教师计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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