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先进典型
关于组织开展学习“我身边的好榜样”活动的
通知
为扎实有效地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增强创先争优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经团市委机关党支部研究决定,在机关党员中组织开展学习“我身边的好榜样”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为了展现新时期优秀青年人才的风采,颂扬他们的感人事迹,大力弘扬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模范的榜样作用和引领导向作用,结合“创先争优,争做花都先锋”活动的开展,组织党员干部群众向“我身边的好榜样”学习,激励更多的党员干部群众以他们为榜样,创先争优,乐于奉献,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标准要求
按照“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以“创先争优,争做花都先锋”为主题,以沈浩同志为榜样,按照加强自身建设“三个努力”的要求,深入开展“三讲三比”活动,努力实现“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区和谐、服务居民群众”的具体目标,引导各党组织和党员在建设文明和谐新青州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一)“四个努力”是指:
1、努力做到依法办事。坚持有法必依,严格程序,一身正气,清正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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