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极端宗教的认识
“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心得体会
在当代,随着人类理性的渗透、现代科技的进步,宗教文化的社会作用已大大减弱,但是,它仍在一定范围内发挥作用。特别是宗教文化所包含的核心价值观,大都是以超然的方式来表达对于现世理想社会的诉求。基督教的“平等、博爱和公义”的理想,都是对于人类美好正义社会的一种追求。这种追求也是中国构建和谐社会的理想愿景,与“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和谐社会总目标是协调一致的。二者的契合说明,宗教文化对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将具有积极的作用。
我们知道,宗教文化首先是一种信仰文化,它之于社会的作用,它对于理想愿景的诉求,往往是借助于宗教道德的信仰化。道德的信仰化是对人生最高价值理念和社会最高理想的反映和把握,是人类精神生活中的一种核心文化价值活动,也是宗教文化的思想内核。
与一般的非信仰化的世俗道德相比,信仰化的道德,其特性在于它的超越性和神圣性。信仰的超越性能把人们从其身处的物质世界提升到精神世界,从现实世界提升到理想世界,让人追求一种与世俗利益无关的价值存在。信仰的神圣性则使得信仰的价值和权威得以保证,让信仰观念成为信仰者毋庸置疑、确定不移的追求,并对世俗观念、道德产生导向性,能逐步增强社会文化中神圣性因素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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