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警务实战技能培训心得
警务实战训练班教官守则
全面提升公安民警素质和战斗力,是警务实战训练教官的崇高历史使命。认真组织广大民警进行实战训练,增强战斗力,有效解决在警务实战中无谓的伤亡问题,是每一名教官的根本职责。为此,要求警务实战训练班教官必须遵守以下守则:
一、教官的素养
1、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具备为公安教育事业献身的强烈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服从意识、大局意识。
3、为人正派、作风顽强、遵章守纪、严于律己。
4、具备勇于实践、勤于学习、精于钻研、善于合作的精神。
5、熟悉警务技能战术训练,并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组织训练经验。
6、熟悉公安一线和基层工作实际,掌握警务实战特点和规律,具有较强的业务专长和专业研究能力。
7、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二、教官的教学
1、课程必须严格依据《实战基础训练大纲》和《实战基础训练教程》的规定备课、授课。
2、训练内容必须根据训练对象的特点和需求,训练大纲和教材规定的训练目的和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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