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大练兵活动情况工作总结
市公安局年度大练兵实施方案
市公安局2006年大练兵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的决策部署,促进“基层基础建设年”的工作开展,全面提高公安民警的政治、业务、体能素质和实战本领,推动全市大练兵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加快推进我市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根据省公安厅《2006年
×××省公安机关深化大练兵苦练基本功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市局党委决定,在全市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深化大练兵苦练基本功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周永康部长等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和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提出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立足“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着眼于民警应知的基本知识,应会的基本技能,扎实推进全警苦练基本功,确保全警具备胜任岗位,履行职责,完成任务所必须的基本本领,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安队伍,为我市公安工作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目标内容
在认真落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坚持“三个必训”的基础上,以“三懂”(懂方针政策、懂法律法规、懂业务知识)、“五会”(会擒敌自卫、会执法执勤、会管理服务、会群众工作、会计算机应用)为总体目标,从基层民警应知的基本知识、应会的基本技能、应有的基本体能着手,组织全警苦练基本功,切实提高民警的政治、业务、技能和体能素质,掌握胜任职责所必需的本领。
(一)公共科目。包括基本知识学习、基本技能战术训练、基本体能训练和计算机应用技能训练。
1、基本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政治理论:学习掌握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公安工作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等;法律法规:宪法、刑法、行政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人民警察内务条令。
2、基本体能训练。依据公安部《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的要求,重点进行引体向上、仰卧起坐、100米跑、10米×4往返跑、400米障碍跑、3公里武装越野等专项体能训练,要根据不同岗位、性别、年龄民警的实际情况,有区别、有重点地进行,努力增强民警的体能素质。各级公安机关要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的要求,适当地组织开展队列、着装、礼仪、举止等方面的训练,树立公安队伍举止端庄、行为规范、纪律严明的良好职业风范。
3、基本技能战术训练。基本技能训练要根据不同岗位、不同性别、不同年龄段开展不同内容的训练(参照公安部公安民警大练兵考核科目一览表)。全市公安机关基层和一线单位[基层指县(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及内设和派出机构;一线是指市局国保、经侦、治安、巡警、监管、刑侦、行动技术、交警、禁毒、“610”等直接承担执法办案职责任务的部门警种]的民警,掌握和巩固:警械使用、手枪射击(重点是64式手枪拆装、首发命中训练)、徒手攻防、控制与搜身带离,现场急救等单兵技能训练;犯罪嫌疑人盘查、犯罪嫌疑车辆查控、犯罪嫌疑人抓捕、建筑物搜索等单兵和集体战术训练。基本技能战术训练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实战基础训练大纲》和《实战基础训练教程》开展。
纪检、政工等其他综合、服务性部门民警应以本岗位实际应用技能为主开展苦练基本功培训。
4、计算机及网络应用技能。重点是围绕实施“科技强警”、“金盾工程”的现实需要,掌握应知应会的计算机和网络基本知识、应用技能。计算机及网络应用技能训练可参照公安部和国家有关公务员信息、现代网络办公技术、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的有关内容进行。
(二)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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