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政风办工作总结
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审批许可
须知
1、零售药店要求医保定点申请书一式三份并提供电子文本;
2、《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和gsp论证证书及复印件;
3、药师以上的药学技术人员的职称证明材料;
4、药品经营品种清单及上一年度业务收支情况资料;
5、内部管理文本(包括:药品进销存制度、信息系统维护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6、从业人员一年期内的健康体检证明;
7、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及书面审查记录手册,职工花名册、药店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和缴费的证明材料;
8、营业用房产权证书及复印件,营业用房是租用的,还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
开办职业介绍机构或兼办职业介
绍业务审批许可须知
1、填报《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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