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约道路心得体会
塘约的文化公民权
——《塘约道路》读后感
云霆
《塘约道路》是福建作家王宏甲2016年出版的报告文学作品。此书记录了三年来福建省安顺市塘约村从2014年到2016年发生的剧烈变革。变革的核心是巩固农村集体所有制和加强党支部在农村中的领导作用。这场变革是当今中国农村翻天覆地变化的一个缩影。
在塘约的改革中,文化公民权是一个不可回避的内容,也是笔者今天讨论的核心。
一、公民权与文化公民权
关于公民权的定义,目前学界还没有形成一个清晰准确的共识,但是大体来讲,人们一般认为公民权涉及的一个一个社会共同体中,成员的身份和归属问题,以及与此相关联的权利与义务。
至于对现代公民权所包含的具体权利的讨论,可以追溯到英国社会学家马歇尔。马歇尔认为现代公民权分为三个不同层面:民事、政治和社会(marshall,1998)。
毫无疑问,以上三者是公民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今天笔者要讨论的是被马歇尔所忽视的第四种公民权利——文化公民权。
从某种角度说,文化公民权的存在,意味着公民不是被动的权利接收者,而是积极的参与者和能动者。在一个文化日益多元的全球化世界中,文化公民权可以被理解为一个文化赋权(em-powerment)的过程。(黄典林,2017)在这一过程中,社会共同体的成员不仅获得参与建构民族文化的能力,更重要的是,能够自由地、民主地、有效地创造流动的、可转化、可颠覆的不同文化和成员身份形式(turner,2001)。
二、塘约的文化赋权
塘约的文化赋权,首先体现在“吃喝风”的扭转。2015年之前,塘约村的“吃喝风”严重到骇人听闻的程度:
名目上:“乡村办酒五花八门,满月酒、周岁酒、剃毛头酒、生日酒、升学酒、订婚酒、结婚酒、上寿酒、出殡酒、迁坟立碑酒、甚至母猪下崽酒,赌博输了还要办一个‘落难消灾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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