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区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工作总结及打算一
困难职工帮扶中心201*年工作总结及
201*年工作打算
一、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主要职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接待困难职工的来信来访,为困难职工提供生活、医疗、助学救助,为下岗失业职工提供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努力为困难职工排忧解难,切实维护困难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二、建立健全帮扶中心管理制度
(一)建立领导帮扶责任制。区工会为加强对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工作的领导,已经建立“困难职工帮扶中心领导小组”;工会主席承担起对困难职工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救助人的责任。
(二)建立完善帮扶制度。建立了《潘集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工作流程》。中心工作人员一是做到明确困难救助的范围和对象,必须是劳动关系在我区辖属的企、事业单位中的职工:
1、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特困职工;
2、刚过低保线,但生活仍比较困难的低保边缘户;
3、遭遇突发变故,家庭成员伤亡或患重大疾病造成生活陷入困境。凡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可确定为帮扶对象。二是严格按照帮扶对象确定的程序操作,
1、根据以上条件进行调查摸底,确定对象;
2、公示。将初次调查确定的困难职工名单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时间一周以上,得到职工认可;
3、录入档案。将最后确定的困难职工档案资料录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
4、跟踪调整。帮扶中心对困难职工跟踪调查,确实困难的及时录入帮扶系统,已脱贫的从系统中删除,半年调查核实一次。
(三)建立帮扶中心网络管理平台。全国总工会开发启用的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软件,经升级后,有助于对全国困难职工具体情况和工会帮扶情况进行查询,实现动态管理。我区工会帮扶中心使用了这套管理系统软件,有利于建立快速联动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提高维权效率。帮扶中心为我区281户特困职工建立了电子档案,方便快捷,帮扶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平台。
(四)建立帮扶中心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困难职工帮扶中心领导小组制定了《帮扶中心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和《帮扶中心困难救助暂行办法》。《救助办法》明确了救助对象、救助原则、救助标准、申请救助办法及如何办理救助手续。《财务管理规定》明确了帮扶资金专款专用专户管理的原则、帮扶资金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审计和同级经审会审查监督的原则、帮扶资金使用实行“一支笔”审批的原则,确保了帮扶资金的使用安全有效。
三、帮扶中心窗口服务为了增强工作透明度,方便群众,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凡帮扶项目全部进入政务大厅帮扶中心窗口,实行窗口式办公,为当事人提高“一站式”服务。办理服务的各种资料、办理程序、办事时限、监督电话等在窗口向群众公开,印制的《来信来访须知》、《法律援助》、《职业培训》等材料摆放在窗口,供群众免费索取。201*年接待群众来访咨询600余人次,职业培训120人次,救助困难职工、农民工、贫困大学生、劳模413人次,救助资金38.32万元。帮扶工作严格按照“集体评议、帮扶公开、张榜公示、规范作业、严格把关”的帮扶机制运行,确保了帮扶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四、201*年工作打算1、热情接待职工来信来访,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政治稳定。
2、想方设法对职工进行职业介绍、开展技能培训。积极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
3、满怀深厚感情,尽心竭力为困难职工提供生活帮扶。
4、早做谋划,申报“五星级”帮扶中心。
5、精心打造“金秋助学”牌品。
6、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
7、推行在职职工互助保障工作8、开展城乡结对共建工作潘集区工会帮扶中心
201*年1月15日
扩展阅读: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总结00
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总结
一、健全一个网络,形成整体联动的帮扶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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