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病科工作总结
4.7寄生虫病预防控制
(20分)
(责任科室:卫监科
)4.7.1寄生虫病流行区确定与分类管理(10分)
1、定义:
要求掌握辖区内重点寄生虫病(土源性线虫、疟疾、血吸虫、肝吸虫、肺吸虫)的流行分布概况,制定相应防治规划、方案,土源性线虫和疟疾为所有县(市区)均应开展防控的病种。
2、资料收集:
近2年能反映辖区内主要寄生虫病流行情况的调查、监测资料,相关寄生虫病防治规划、方案。
3、验收方式和验收要素:
查阅辖区内主要寄生虫病资料,包括:(1)综述资料(技术总结、报告等);(2)防治规划:(3)防治技术方案。
4、分值分配及扣分说明:
①明确辖区内重点防控寄生虫种类2分:不明确不得分;②重点防控寄生虫调查、监测资料4分:按确定重点防控的寄生虫病种类检查,每少一种重点寄生虫资料按比例相应扣分,如辖区内确定2种重点防控寄生虫病,其中一种缺乏相关资料,则扣2分;
③重点防控寄生虫防控方案及技术资料4分。按确定重点防控的寄生虫病种类检查,每少一种重点寄生虫防控方案或技术资料按比例相应扣分,如辖区内确定2种重点防控寄生虫病,其中一种缺乏防控方案和技术资料,则扣2分,如只缺方案或技术资料,则扣1分。
4.7.2寄生虫病监测防治工作(10分核心指标)
1、定义:
按照《规划》、《方案》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绩效考核的要求,结合当地寄生虫病流行状况,开展辖区内重点寄生虫病的调查、监测、治疗等工作。
2、资料收集:
近2年内开展的寄生虫病防治工作的资料。
3、验收方式和验收要素:
查阅寄生虫病防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工作记录(原始记录及影相资料)、总结(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
4、分值分配及扣分说明:
①土源线虫病监测及规范驱虫治疗3分:未开展监测扣2分,监测方案、监测工作记录、监测总结缺一项扣0.5分;未开展感染人群规范驱虫治疗扣1分,规范驱虫治疗方案、驱虫记录、驱虫总结缺一项扣0.3分;
②疟疾监测2分:未开展监测扣2分;监测方案、监测工作记录、监测总结缺一项扣0.5分;
③其他重点寄生虫病(含血吸虫病)监测3分:未开展不得分;每一监测病种缺监测方案、监测工作记录、监测总结中一项扣0.5分;④承担国家、省、市监测任务2分:无该项任务不得分;未按要求完成任务扣1分。
4.8地方病防治与管理
(23分)(责任科室:慢病科)4.8.1地方病防治基本情况(年报)(5分)
1、定义:
按照《全国重点地方病统计年报工作指南》(试行)要求完成地方病统计年报工作。
2、资料收集:
收集过去2年(含验收年度)所辖地区地方病统计年报资料。
3、验收方式和验收要素:
①掌握并向卫生计生部门提供本地地方病防治基本情况,包括病区确定原始资料、病区范围、病情动态变化等;
②历年统计年报数据真实且无缺项、无漏项和无逻辑错误等,符合《全国重点地方病统计年报工作指南》(试行)要求;
③每年统计年报资料齐全、立卷归档规范。
④对照当年或上年统计年报工作文件内容和要求,按上述要素进行验收并按以下分值评分。
4、分值分配及扣分说明:
①未完全掌握本地地方病防治基本情况,每病种每年度扣0.5分;②未向卫生计生部门提供病区基本情况扣0.5分;
③统计年报数据不符合《全国重点地方病统计年报工作指南》(试行)要求,有缺项、漏项、或逻辑错误,每1项扣0.5分;
④资料归档不全或不规范,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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