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公务接待规定心得体会
公务招待管理规定
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公务招待管理,规范公务招待行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着“务实、节俭”的原则,做到有利公务、热情周到、勤俭节约,特制定本规定:范围:适用公司各部门。内容:
1.招待范围:
1.1所有需要招待的外来公务人员及各级领导;
1.2出差在外办理业务时,必须要招待的人员;
1.3工作餐;
1.4与公司无业务关系的人员,不得安排招待;
2.招待地点。以公司招待所为主,如需外出招待的必须由总经理签字批准;总经理不在家时可电话请示同意后招待,但须在总经理回公司后补办相应手续。
3.招待标准:
3.1住宿标准
3.1.1客人来公司进行公务活动时需安排住宿的,原则上均应安排标准间,重要客人经总经理批准后,可安排其它标准。
3.1.2客人来公司进行非公务性活动或兄弟单位间的交流学习,由接待单位根据情况安排住宿,但其住宿费用均应自理。
3.2就餐标准
3.2.1来公司检查视察指导工作的各级领导标准不作限制。
3.2.2来公司办理业务,饭菜标准,不得超过午餐10元/人,晚餐20元/人。
3.2.3工作餐标准。车间一线员工中午免费就餐。
3.2.4无论宴请哪一级客人,陪同人数不得超过来客人数,具体陪同人员由批准就餐的公司领导及分管领导指派。
3.2.5就餐超支的,年底统算,超支部分由部门负责人负担30%。
4.招待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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