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中的一些心得体会
当前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作者:肖军点击数:81更新时间:2012-04-01]
强制隔离戒毒制度是指行政机关(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将符合法定条件的吸毒成瘾人员实行隔离,对其进行强制戒毒,帮助其戒除毒瘾、健康回归社会的法律制度。自2008年《禁毒法》实施以来,基层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已经在摸索中走过了三个年头。现以某基层强戒所为例,对前期强戒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应对措施作简单的探讨。
一、当前强戒工作的收容现状
现阶段,某所常规大队的收容情况基本类似,以某大队为例,根据对287名强戒学员收治登记的基本情况记录,通过对重点学员进行谈话了解,反映强戒学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年龄结构。按照年龄结构划分,18岁—35岁(含本数,下同):116人,占总比例的40.4%;36岁—49岁120人,占总比例的41.8%;50岁以上51人,占总比例的17.8%。
(二)地域分布。由于各场所采用定点收容,该所现在学员以本省粤西籍为主,外省籍43人,占14.9%。
(三)文化程度。按照文化程度划分,文盲:9人,占总比例的3%;小学:121人,占总比例的42%;初中:122人,占总比例的43%;高中及以上:35人,占总比例的12%。
(四)在外从业情况。按照收治登记统计,个体116人,占总比例的40.8%;无业79人,占总比例的27.3%;农民48人,占总比例的16.9%;企业普通职工44人,占总比例的15%。
(五)吸食毒品种类。根据调查了解,吸食、注射新型毒品成瘾的(冰毒、k粉、摇头丸、咖啡因等)161人,占总比例的56%;吸食、注射阿片类毒品成瘾的(海洛因、麻烟等)126人,占总比例44%。
(六)强制戒毒次数。按照收治登记统计,被强制戒毒一次的159人,占总比例的55.4%;被强制戒毒二次的66人,占总比例的22.9%;被强制戒毒三次及以上的41人,占总比例的14.3%;被强制戒毒四次或四次以上的21人,占总比例的7.4%。
二、强戒学员的群体性特征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强戒学员呈现年龄层次多、文化程度低、地域分布广、吸毒历史长等特点。在接受强戒期间,他们在心理和行为上也有一些显著的群体性特征:
(一)认知模糊。强戒学员大多对吸毒这一违法行为存在模糊认识,尤其是初次接受隔离戒毒的学员,普遍认为吸毒是“个人嗜好”,是“生活习惯”。部分学员认为自己是“病人”,处处要求“特殊照顾”,不能从违法者的角度对自己的罪错有清醒的认识,反映出部分学员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淡薄,是非观念扭曲。由于认知的模糊性,使这部分学员接受教育戒治的态度不端正,容易出现抗拒管理的行为。
(二)思想隐蔽。强戒人员给社会、家庭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和危害,必然会遭到社会、家庭、亲友的反对。他们用说谎来骗取毒资,也往往用说谎逃避现实的方式来掩饰其不良行为,形成了吸毒学员特有的“说谎”特征。在接受强戒管理过程中,出于逃避处罚的愿望又常产生说谎的行为,其在潜意识里面会发展成为“自我防卫”机制,形成了“病理性说谎”。
(三)心理偏执。强戒学员大多吸毒时间长,毒瘾较大,心理异于常人,呈现出偏执扭曲的心理。一旦个人诉求得不到满足,易出现一些过激行为,特别是多次被强戒的学员,对场所的各项规章制度比较了解,其投机取巧心理强烈,企图运用各种手段对抗改造,对正常的管理秩序造成严重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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