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方案
年意识形态工作方案
为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文件精神,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引导和管理,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镇党委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委意识形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导的指导地位,巩固全镇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二、责任主体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原则,镇党委领导班子对本地、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必须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镇党委副书记作为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党委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镇党委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三、工作责任
(未完,全文共2255字,当前显示68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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